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蘭州網友建議恢復城關區共享電動自行車
市交通委回復:不鼓勵
每日甘肅網4月26日訊(奔流新聞·蘭州晨報記者 張鵬翔)5年前出現在蘭州街頭的共享電動自行車后來又消失了。近日,有蘭州網友在人民網領導留言板建議恢復蘭州市城關區共享電動自行車。對此,蘭州市交通委回復:考慮蘭州市道路條件實際,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蘭州市交通委在回復網友的留言中稱,2017年8月,交通運輸部等10部門聯合出臺了《關于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為規范交通運輸行業新業態健康有序發展,2022年5月,蘭州市政府正式印發了《蘭州市鼓勵和規范互聯網租賃自行車發展的指導意見》,考慮蘭州市道路條件實際,結合各部門意見,《指導意見》明確“不鼓勵發展互聯網租賃電動自行車”。
“下一步,市交通委將繼續會同公安、城管等相關部門,加強對共享單車行業的調研,及時關注國家政策導向變化,密切跟蹤共享電單車發展情況,統籌平衡安全與便利出行的關系,評估完善共享電單車發展政策。”蘭州市交通委回復,將在確保城市交通安全有序的前提下,穩步探索共享電單車的發展,為市民群眾出行提供便利。
記者了解到,因對共享電動自行車投放不規范、運維管理人員不足、路面巡視不到位等管理漏洞,造成部分駕乘人員不佩戴安全頭盔現象頻發,甚至發生未滿16周歲學生駕車載人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等隱患問題,蘭州市多部門早在2020年就約談共享電動自行車運營企業,要求加強運營管理。
2020年6月1日起,公安部開展了“一盔一帶”安全守護行動,目前由于蘭州市共享電單車無法落實佩戴頭盔的相關要求,存在安全隱患,因此蘭州市交通委對共享電單車暫不準入運營,對違規投放的共享電單車要求全部收回。